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遴选海口市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试运营服务机构的公告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06-03 21:03   来源: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遴选海口市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试运营服务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会拟遴选一家服务机构,委托试运营海口市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海口市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盐灶一横路9号,面积约2200平方米,计划为不少于60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重度视力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二、服务内容

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中关于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内容的要求,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和护理、膳食服务、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及文体娱乐活动、辅助性就业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能力。

2.系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3.具有依法登记可提供康复、托养、照料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质,从事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等相关工作的机构优先考虑。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冻结、接管状态。

5.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四、服务期限

试运营一年。

五、报名提交材料

1.机构简介,包括但不仅限于机构资质,护工、社工等人员配置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时间后提交截止时间前。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近三年从事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日托、心理咨询、辅助性就业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材料、优秀案例。

7.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8.机构获表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对机构的评价。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打印装订后,装入密封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外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受理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于2024年6月11日17时30分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208室,逾时不予接收。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152057,13158986861

七、评选方法和结果公布

市残联将对机构总体运营能力(机构资质、业务能力、内部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服务机构,遴选结果将在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

                           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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